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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必要性

近年来,宪法学的真题同热点联系日益密切,并灵活性不断提高。以材料分析题为例,2018年材料分析题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相关知识,总结相关概念并进行论述;2019年材料分析题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从宪法和宪法学的角度,分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四个原则的依据;2020年材料分析题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根据宪法学相关知识,谈谈如何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2021年材料分析题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论述宪法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2022年材料分析题要求结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结合宪法学原理自选角度进行论述。

可以发现,材料分析题的特征主要有:

(1)分值大:一般在15分左右。

(2)灵活性比较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出题方式上,一般结合党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突出对学生能力的考察;二是答案组织上,要求考生在了解时政背景的基础上,灵活调用所学知识。

(3)答题时间比较少:原因在于法学基础题量比较大,当考生在写完法理学之后,留给宪法学的答题时间较为紧张。因此个人认为完成比完美更加重要,在答题之前,需要将试卷整体浏览一遍,将题量,题目难度了解清楚后,再进行作答。

(4)与热点联系密切:材料分析题、论述题一般结合当年的时政热点进行考察,比如2022年宪法真题考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知识点。

基于以上分析,给我们的宪法复习启示有:

(1)关注宪法热点问题:大家现阶段主要任务是将宪法学相关知识理解清楚之后,形成自己的知识框架,反复记忆。对于宪法学热点问题,机构会有相应的安排。

(2)注重同书本知识的衔接:在复习过程中,大家在背诵的基础上需要形成答题能力,这涉及到基础知识同答题能力之间的衔接问题。因此,大家在平时复习过程中,需要对真题的出题风格,答题技巧等反复体会,并多写多练,形成自己的答题能力。

(3)积累答题素材:完全是由于答题时间比较紧张所决定的。通过积累答题素材,可以节约答题时间且提升答题语言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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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宪法价值定位

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原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立法实践

《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考察频率

3、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原因

(1)内容上:其他法律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具体化

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规定的“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体现了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要求;《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体现了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

(2)渊源上: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部分抵触部分无效、全部抵触全部无效。

(3)效力上:宪法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因此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4)实践中:宪法通过其他法律的实施而获得实施,通过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有利于宪法实施,形成统一宪法秩序,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依宪治国

1、是什么

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为什么

内容上(具体化)、渊源上(母子法)、效力上(根本法)、实践中

3、怎么办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

(1)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①主体上: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②效力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③实施上: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相统一。

(2)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①实施层面:加强宪法解释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

②监督层面: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

(3)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①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

③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④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教材编写、修订、使用,凝练我国宪法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话语体系。

(三)依宪执政

1、是什么

所谓依宪执政,就是中国共产党依据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治国理政。其实质是侧重于处理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要求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执掌和运用国家权力。

2、为什么

(1)依宪执政有助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依宪执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依宪执政,任何法治都可能不复存在。

(2)依宪执政有助于提高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长期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治理国家,这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带来诸多弊端。

(3)依宪执政有助于实现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法治化

宪法规定了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等在内的一系列基本权利。依宪执政,就是要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怎么办

(1)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大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全民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起到指示、导向和评价的作用;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强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解释功能,以增强宪法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

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所认为的依宪执政是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尊重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来实现党治国理政的各项目标。因此,要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确保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动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体制改革。

(3)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推进依宪执政,需要更加注重人权保障与发扬民主。2004年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郑重宣告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我国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司法人员行为,保证各类司法活动不受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法外因素干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活动和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和维护宪法中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坚持依宪执政,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二是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忠于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三是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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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宪法运作问题

所谓宪法运作问题,即在宪法制定出来后,宪法在实际社会中的具体运行,主要包括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实施、宪法监督等内容。

(一)宪法实施

1、是什么

宪法在国家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使宪法规范的内容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2、为什么

内容上(具体化)、渊源上(母子法)、效力上(根本法)、实践中

体现宪法的权威和效力、有利于规范国家权力、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建设法治国家、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怎么办(如何促进宪法的实施)

(1)宪法修改

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了宪法修改程序,但较为简单,在实践中形成了补充性质的宪法修改惯例,这部分内容应当适时通过宪法修改明确载入宪法。

(2)宪法解释

我国现行宪法只规定了全国人常解释宪法,而并未具体规定宪法解释程序,因此需要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案的主体、宪法解释案的审议程序、宪法解释案的通过程序等。

(3)宪法宣誓制度

①概念

宪法宣誓制度是公职人员在就职前通过特定庄严仪式向宪法、国家、人民宣誓和承诺效忠的制度,有利于对宣誓义务人形成心理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维护宪法权威。

②功能价值

a.有利于对宣誓义务人形成心理强制

言必信,行必果。在就职前对宪法、对国家、对人民做出庄严宣誓,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宣誓义务人心中的宪法精神。实际上与外源规范性强制相比,心理层面的强制往往可以起到更好的约束效果。

b.有利于在公众心中烙印宪法权威

宪法宣誓仪式的举行使得民众能够亲眼目睹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宪法、对国家、对人民许下的承诺,在这一充满仪式感的庄严的过程中,民众可以切身体会到宪法的神圣,有利于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形成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在内心深处烙印宪法的权威。

c.有利于彰显国家权力来源于宪法授权并受宪法监督

宣誓人只有经过了对宪法宣誓、效忠的程序,才能被授权进入到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这种象征意义表征着宪法是国家权力的来源,这一程序有利于彰显宪法的至高地位,都体现着宪法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监督作用。

③如何完善宪法宣誓制度

a.从形式上统一宪法宣誓制度规范体系

在实践中,部分司法解释、法规未根据《宣誓制度决定》进行修订,在宣誓誓词及宣誓流程上均没有与《宣誓制度决定》相适应,破坏了宪法宣誓制度规范体系的统一性。

b.在统一的前提下将职业元素融进宪法宣誓词中

统一的誓词有利于维护宪法宣誓仪式的严肃和庄严,但完全相同的誓词却又不利于对宣誓义务人产生更好的和职业紧密联系的心理强制作用。统一的前提下将职业元素融进宪法宣誓词中使得宪法宣誓誓词的统一性与差异性并存,从而既有利于维护宪法宣誓仪式形式上的严肃和庄严。有学者建议在“我宣誓”之前加上“作为一名+具体职业”,并在“履行法定职责”后面针对不同职业伦理、道德要求设计相异的两个四字词语。

c.建立宪法宣誓责任制度规定

一方面,要追究不严肃宣誓者的责任,比如有的“港独”分子在宣誓时故意放慢语速宣读誓词,有的则恶意篡改誓词,有的在宣誓现场展示“港独”旗帜,侮辱国旗。尽管这一现象在大陆地区尚未出现,但是也需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制度上的准备。另一方面,应追究那些严肃宣誓之后的违誓行为,但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宪法宣誓的誓词是一种抽象的表达,它更接近一种政治宣言,而不是一种法律规定,因而很难准确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誓;另外宪法宣誓是一种宪法规定,违誓必然构成违宪,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即使能够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誓,也很难对其加以追究。

(4)领导干部宪法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和维护宪法中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坚持依宪执政,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

(5)将宪法教育融入青少年教育体系中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宪法知识展等活动。

(6)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每年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有利于加强宪法实施,增强尊崇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的宪法意识。

(二)宪法监督

1、合宪性审查制度规范的分析

(1)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及人常

第一,我国合宪性审查的主体只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其他主体只能对某些法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一府两院”及地方人大机关都没有审查宣告任何法文件是否合宪的权力。

第二,合宪性审查的主体不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于送审文件只能提出是否合宪的建议和意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2)提出主体——国家机关、社团组织和公民

提出合宪性审查究竟是这些主体的权力(权利)还是义务?如果是权力(权利),那么这些主体即使发现相关法文件违宪,是否可以放弃行使提出合宪性审查的权力(权利)?如果是义务,那么实践中只要出现违宪的法文件,这些主体必须履行提起合宪性审查的义务。现有的规范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法律对此并无确切规定,因而导致实践中即使出现不合宪法文件,提出主体也可以视而不见。

(3)审查对象

所有规范性文件

2、为什么要进行合宪性审查工作

内容上(具体化)、渊源上(母子法)、效力上(根本法)、实践中

体现宪法的权威和效力、有利于规范国家权力、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建设法治国家、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如何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

(1)合宪性审查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

有学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其中即包括将审查程序规范化;也有学者提议制定单行的合宪性审查程序法或宪法监督程序法。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制定合宪性审查程序法,都应该涵括以下几方面:①合宪性审查的提起主体;②受理合宪性审查的程序,包括合宪性审查建议的接收机构、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以此来筛选出真正属于合宪性审查的案件;③审查决定的形式及其公布方式,审查决定的效力等。

(2)健全违宪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增加承担违宪责任的方式。在改变或撤销以外,考虑增加宣布违宪法规范文件无效、要求制定机关的领导及负责人承担个人责任等。

其次,完善违宪责任追究程序。我国已有法律规定了改变或撤销违宪法规范文件此种追责方式,但是缺少相应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依据。因此,应完善改变或撤销的程序,使其运转起来。

最后,明确违宪责任承担的主体。追究违宪责任,或许只有归咎于具体的组织或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及其他个人身上,才能有效发挥其制裁和警示作用。

(3)探索合宪性审查中宪法解释

合宪性审查将伴随着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合宪性审查的必然结果,没有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结论就无从得出。因此,合宪性审查实践中离不开宪法解释。而我国法律层面并没有相关法律文件直接关于宪法解释程序的规定。因此需要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案的主体、宪法解释案的审议程序、宪法解释案的通过程序等。

(三)关于答题素材

1、党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因此应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坚持依宪执政。

tips:中国的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因此在回答措施型的问题时,可以回答党的领导相关知识点。比如,如何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如何加强宪法实施、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

2、全面贯彻落实宪法

宪法实施作为考察频次较高的知识点,涉及到措施型的问题时,可以从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学习教育等角度展开。

3、加强宪法监督

强化宪法监督理念、完善宪法监督程序、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

4、可以考虑的价值

(1)人民立场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区别于西方法治现代化的根本所在,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根本立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①中特实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发,积极探索符合当前中国时代特征、体现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法治实践路径。

②传统文化:中华优秀法文化是新时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宝贵财富、历史资源,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法文化的思想精髓。

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3)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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