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附部分专业课参考书目(2019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6600人(含”推荐免试”直硕生、各类专项计划等),各学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确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直硕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录取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第ⅰ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学硕)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原则上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的人员,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不得跨专业报考;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
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
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第ⅱ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专硕)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2.本考点(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学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不同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
五、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六、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www.jdcw.sjtu.edu.cn)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七、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招生简章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第三位不是”5″的为学术型。
4.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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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2.上海交通大学本部招生学院(系):
http://yzb.sjtu.edu.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九、部分专业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链接:
https://yzb.sjtu.edu.cn/info/1022/22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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