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08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我校定于4月11日~4月14日对参加2008年硕士入学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的考生进行复试。请考生于4月11日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如复印档案中成绩单则须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同时携带资格证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注:我校复试通知不予邮寄,请各位考生前来自取)。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规定,对上线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将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各院复试名单由校研究生处招生办根据初试分数线确定下达,各学科原则上按1:1.2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11~4月14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部分调剂生)。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

(一)、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相关学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剂生源原则上按照一志愿方向进行专业课考试)

(二)、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

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

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导师面试小组配英语教师一名,负责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由各个学院组织,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体检表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初、复试权重及录取规则

复试成绩为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并按总分为500分制进行加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权重比例上各占70%、30%。即考生最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各学院根据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五、乘车路线:

长沙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到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下车即可,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位于东塘校区办公楼四楼西。

附一:各学院联系方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