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物品存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19〕6号)、《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招考〔2019〕124号),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两次安检”,提升服务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合理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考生物品存放处设在学校图书馆(主楼)一楼大厅,存放处预备了一定数量的储物柜(储物

柜规格:长宽深分别为32cm×25cm×38cm,锁钩的直径小于0.5厘米),考生可从图书馆(主楼)一层东门进入,由指示牌和工作人员引导,自行存放。物品存放处要有视频监控设施,录像要高清晰、全时段、全覆盖。

第二条 加强考生物品存放管理。物品存放储物柜

要有统一编号,方便考生物品存取,由考生自备挂锁。

第三条 加强两次安检规定宣传。在研究生处网站、校园广播、教学楼电子大屏幕发布《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入场的公告》,并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张贴该公告。提醒考生:严禁考生携带除规定证件及文具外的任何物品进封闭区,尽量不携带考试无关物品进考点;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的保管;当天考试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清理储物柜,若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自负。

第四条 协助做好偶发事件处理工作。做好物品存放区域的视频录像存储备份工作,存储期不低于3个月。一旦发生物品丢失、错拿等问题,指导考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物品存放录像,协助做好排查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

2019年12月11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