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华政考研真题系列之法综民法考什么_行为_正当防卫_意思

原标题:2023届华政考研真题系列之法综民法考什么

民法(25分)

法条分析(10分)

6、《民法典》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请结合规范目的、构成要件、法效果分析本条规定

【参考答案】

本条是对以胁迫手段使他人作出行为的效力的规定,第三人胁迫同当事人胁迫具有相同法律效果。胁迫和欺诈都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但相比欺诈,胁迫对私法自治的危害更大,故受欺诈方(包括第三人欺诈)享有撤销权,受胁迫方自然享有撤销权。

1、胁迫,指以不法加害相威胁迫使表意人在恐惧的情况下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行为。

2、构成要件:

(1)胁迫人有胁迫故意并妨碍了表意人的自由意思。

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发生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胁迫的故意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有使表意人陷入恐惧的意思;

②有使表意人因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2)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且表意人因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

(3)表意人受到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

如果表意人虽然因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但没有因之而为意思表示,或者虽然有意思表示,但与恐惧状态没有因果关系,则胁迫也不能成立。

3、效力:

(1)对当事人的效力:无论胁迫行为是否为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胁迫行为均得撤销。

即便胁迫行为系法律关系外的第三人实施,相对人对此不知情,表意人也得以胁迫为由撤销。

(2)对第三人的效力:撤销因被胁迫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条可以类推适用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214页;冲刺笔记168页

【本题评析】简单题。

本题属于常规的民法法条分析类型。从近几年民法法条分析出题模式来看,一贯的出题思路也是提供法条的同时,限制/规范答题角度和范围,比如本题,就从规范目的、要件、效力三点上约束考生答题内容。考生答题的时候也应当围绕此三点来展开。同时,不要忘记写最基础的答题概念,很多同学漏写,此时就容易失分。

论述题(15分)

7、论述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

自卫行为:在自己或者他人的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者危险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防卫或者避险的行为。正当防卫就属于自卫行为的一种。

1、概念:正当防卫,是为了避免自己或者他人正在受到的不法侵害而在必要的程度内所实施防卫的必要行为。

2、构成条件:

a.须有侵害行为,但不能针对不作为行为的义务违反;

b.侵害必须具有违法性:只要受害人拥有合法支配性权利且无容忍义务,侵害都违法,对无意识能力人的侵害亦可实施正当防卫;

c.侵害行为必须是现时的:必须已经开始或就在眼前且未结束;

d.防卫行为必须为避免侵害所必须,超出界限则属防卫过当。

3、法律后果:

a.正当防卫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行为人即使对不法加害人造成损害的,也不构成侵权行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b.但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假想防卫和防卫过当均为超过必要限度的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假想防卫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当根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原则来确定,即以行为人假想的防卫状态的存在,是否有过失来判断。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246页;冲刺笔记181页

【本题评析】中等难度。偏题。

本题其实编者更想将其定位为:基础题。但因为本点相对于民法来说的确属于“偏点”,所以暂且将其难度设置为中等。理论上来说,就整个民总体系来说,本点都不算是一个“重要”的点,但华政今年考试就是这么“出人意料”。这和编者一直强调的“尽量全面”学习的思路也是匹配的,因为在实际考试中,真正的重点其实还是“考题本身”,考到的都是重点,没考到的都非重点。在你无法确定重点非重点之前,全面复习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不是看到简单知识点就舍弃,看到难知识点就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考……这是此题给大家学习上的思路启迪。

另外,从答题角度来说,本题既然是论述题,所以建议考生要尽量多的去多角度答题,而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行文务必体现一定的条理性和体系性。同时,也要注意行文的内容的充实,不能过于简略。

最后,纵

观23届法综民法,不难,甚至于过于基础,这也符合我们民法的特征,至少,今年没有超纲题,对我们法综民法基础一般的同学来说,是个好消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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