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解读二】2019华政考研专业课大纲解读_韬奋

原标题:【大纲解读二】2019华政考研专业课大纲解读

编者按:

今天,大家期待已久的华政2019考研大纲指定“参考书目”已经出来了,但是这个指定范围一公布,想必全考生一片哗然,这简直了……。由于学校不再提供指定参考书目,直接划定考试范围,表面上给很多考生考研复习带来了很多不便。其实不然,凡事都需要一分为二看待。这对于那些外校原来本科用的不是华政官方教材的学生来说就是一大利好消息,因为只有指定范围和章节而没有具体书目。同时,对于我们考生来说也相当于减负了,因为不用再为购买教材而头疼,只需要找到本科所用的教材(一般本科院校除非自己学校老师有出书,大部分都是采购高教版或者人大版的官方书籍)找到对应的划定范围和章节对照学习即可。当然,毕竟是第一年改革试水,故很多考生仍旧是云里雾里,下面韬奋精英团队就一起为大家揭开一下今年考研大纲的“神秘面纱”。

首先,今年由于教育部相关规定,各个高校考研不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故华政也只能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照办了,同时,不仅仅是华政,一些知名高校尤其是34所自主划线的高校,也同样采用这种方式。这无非就是响应了现在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制改革的目标——注重学生研究性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考察,而非单纯测试学生的应试能力。故研招办老师给出的官方回复是:“今年取消参考书是因为教育部这样要求的,这是大势所趋,大部分高校都已经这样做了;之后也不会公布参考书了,今年只划定考试范围,具体怎么复习研招办也不清楚,考试是由各个学院确定的。”

其次,原则上,由于今年是第一年改革,故应该会“萧规曹随”,学校大体依旧会沿用18年的考研大纲指定书目来命题的。毕竟你考的是华政,答题中涉及到有争议的观点,自然应当首先运用华政教师的观点。故我们考生切不可盲目,仍需要参照18年大纲指定的书目来进行备战,当然如果你是法考之后备战考研,想走捷径,直接购买韬奋机构的整套复习包也足以应付考研。毕竟韬奋目前整套复习包都是根据18年最新大纲编写,在售的第五版资料也是市面上最新的笔记了。鉴于时间有限,这也算是最好的捷径之一。

最后,从各个学院各个学科指定考研大纲范围来看,仍然是“重者恒重”,重要的知识点和章节基本上是年年岁岁花相似。毕竟这些都是各个专业所学之重点和精髓。故无需过于担心,考研的步伐和节奏依然保持不变。对于历年的真题大家仍需要重点参照和研究,以为变化的是形式,但是具体的考试形式和命题范围仍未改变,也就是实质上的重要知识点仍未发生改变。同时,有关部分学科或者笔记的如果有增加的章节部分,我们韬奋团队现在已经紧锣密鼓地在编写当中,最新的笔记和增补部分在10.1日之前一定会回馈给各位学弟学妹。

下面附上韬奋精英团队为大家编制的新旧大纲对比图,以供各位学弟学妹更好备战考研。总之,韬奋,一家华政最有温度的考研机构,一直与你同在。

注:我们团队会在接下来几天对今年的考研大纲进行详细解读,以便于大家备考复习,请大家及时关注本公众号通知。

法学理论

2019官网给出的大纲如下:

法理学(90分):包括法的本体论、价值论、作用论、运行论和方法论。

西方法哲学(60分):包括西方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的法律思想。

【学姐解读】

法理的同学们可以松一口气了,专业课内容变化不是很大,甚至还有所减少。同学们完全可以参照去年给的三本教材进行复习。总得来说,我们专业课还是分为了法学基础理论以及西方法哲学(虽然官网上叫“法理学”实际上仍然可以理解为“法学基础理论”)学姐将分以下两个部分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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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理学(90分)

这一部分对应去年教材《法理学导论》与《法理学专论》

1.本体论:这一部分完全可以对应着《法理学导论》第一编 法律的本体,即第一章到第六章。以及《法理学专论》第一章。(注意:虽说这一部分本体论按照标题可以直接对应《专论》第一章,然而在《导论》中,广义的关于法律本体含义还应包括《专论》提到的第三、四、五、六章节,因此复习不要忽视)

2.价值论:对应《导论》第十二章以及《专论》第二章。

3.作用论:对应《导论》第十一章

4.运行论:对应《导论》第十三、章十四章、十五章。(广义的运行应当包括立法与法律实施)

5.方法论:对应《导论》第十六章,《专论》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导论》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在专业课中没有新大纲对应内容,可以略微看过,时间不够的同学可以忽略。然而第九章加入到了法综的新大纲,因此第九章仍然不能被忽视。第十章专业课也有所删除,但仍然需要为法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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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西方法哲学(60分)

同学复习这部分时仍然可以沿用《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李桂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2版的书。

1.西方古代法律思想:对应书第一编

2.中世纪法律思想:对应书第二编

3.近代法律思想:对应书第三编

4.现代法律思想:对应书第四编

因此,把握原教材中的内容基本能拿到绝大部分的分数,想得高分的同学可以稍微可以关注一下历年真题中考过的但书中并未涉及的人物以及流派,如综合法学派等知识点,以防万一。这部分出题也比较灵活,如果考到同学不熟悉的人物理论或法学流派,还需同学把握各时代政治、经济等背景予以相应作答。

【学姐总结】总的来说,法理专业课内容变化基本不大,两个部分的分值比例分配也没有变化,基础理论部分有删减内容,看似也给专业课同学减轻了一些压力,但要注意有删减就可能必然对其他章节考察更为细致、深入,可能会考察其他章节的冷门知识点,同学也要予以重视。因此,法理同学们稳住心态,轻松备考即可。

法律史

(一)大纲解读:

中法史部分:2019年的大纲基本上将2018年中法史指定书目《中国法制史》(王立民)的全部章节都一一列出来。删除了“塞北三朝”,但这个部分本来就是明确不考的。虽然表面上没有指定书目,但是实际考察的知识点并无变化。建议还是可以参考2018年大纲所指定的书目。

外法史部分:2019年大纲将2018年指定书目《外国法制史》(何勤华)所有章节一一列出,将”日耳曼法、教会法、中世纪城市法与商法“改为了”欧洲中世纪法“,实际考点还是没有变化的。建议仍然可以参考2018年大纲所指定的书目。

(二)对比说明:

宪法与行政法

(一)大纲解读:

总体看来,因为宪法学的教材2018年才换成朱应平主编《宪法学基础》,所以今年考研肯定还是以此教材作为出题的依据,不会再变更。且从学校公布的知识点大纲看来,宪法学部分没有增减,五个知识点分别对应了五个章节,照旧复习即可。另外,根据学校公布的知识点大纲的体系,基本可以辨别出行政法部分依然沿用了老版的教材,所以教材依然不用变更。

行政赔偿(or国家赔偿)问题,而且这个知识点都可以处在简答题或者案例分析题中,可考性很高,在背诵的时候要背细一点,索性这个点需要背诵的内容不多,而且并不拗口。

还有,今年出现了“最高院指导案例”和“最高院公报案例”这两个点,这与前几年仅有的“指导性案例”不同,当然,公报案例浩如烟海,知识点大纲这么编写,说明出题老师在出案例题的时候,案例来源变广了,需要注意,但是也不需要过于担心,案例的重点在最高院的指导性案例,必看,学有余力的看一看公报案例即可。

(二)对比说明:

宏观看来,专业课的内容依然很稳定,没有出现重大变动,按照现有的复习材料正常复习即可。

刑法学

(一)大纲解读:

与去年的考试范围相比,今年的最大变化是学校不再提供参考书目,只向考生公布了知识点的考察方向。以这种形式公布考试范围旨在增加考察的灵活性,考验考生对知识点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的掌握程度。不过,仅就刑法而言(刑法专业课和法综刑法),虽然不再提供参考书目,但实质考察的知识点没有变化,考生可以继续参考过去的书目进行知识点的复习,复习过程中较往年要更加注重各个观点的论证和对应的典型案例,从而更灵活地运用习得的知识点来解题。另外,由于刑法是一门体系性很强的学科,建议考生在复习的初始阶段就注意体系的构建和笔记的整理,有利于后期的复习和记忆。

(二)对比说明:

民商法学

(一)大纲解读:

民法总论(包括权利的分类、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意定之债(包括合同的成立、变更、转让、消灭、履行障碍及典型有名合同等)、法定之债(包括缔约过失、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物权(包括物权种类、物权保护、物权变动、物权效力、占有等)、婚姻法、继承法、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等)。

民商法的同学可以放宽心了,考试内容基本没有变化,同样是民法总则、债法(意定之债、法定之债)、物权、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法

(二)对比说明:

【学姐总结】:大纲的变动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一样,还怕什么呢,需要做的是知道变化后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心态,认真复习,坚持到最后,加油!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大纲解读:

新大纲没有提供指定教材,建议大家参照去年指定教材,认真研读新大纲中列出的知识点,标注红色的知识点请务必掌握。本次刑事诉讼部分变化不是很多,主要原因在于《监察法》的出台,刑事诉讼法作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同学们不仅要关注去年官网指定的叶青老师的教材,还需要多多关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有衔接的部分。

&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大纲解读:

新大纲给出的范围相对于原来的课本内容来说相对较少,对于民诉来说是好事,但是并不代表原来的东西全都要抛弃,只是相对而言划了重点一样,像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这些包含的内容也并不是单纯的只有所列出的章节的内容,可能考察的能容会更有深度,所以不能因为新大纲的内容较少而感到窃喜,也不必慌张。此外,可能以前不太重视的涉外程序,这次能单独列出来还是要加以重视的。同学们考研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掌握好基础的知识,在原有的基础上学会融会贯通,把所学的内容熟练运用,肯定能取得不俗的成绩。

(二)对比说明:

七.环境法学

(一)大纲解读:

今年环境法的范围相较于往年比,有所变化,但变化不大,以往是直接给同学们参考书的名字,今年是把具体的内容给大家罗列出来了,所以在复习的时用到的书目主要还是去年的参考书目,新增添的部分主要是以法条为主,在复习时,其他部分不变,新增部分的法条需要仔细阅读,环境法部分新增的污染防治法的有关内容参考张璐老师的书即可,虽然增添了许多新的法条,但基础部分还是要抓牢,尤其是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部分,都是有具体书目可以参考的,所以要反复阅读。

(二)对比说明:

法理与金融(任选法律模块或金融财会模块作答)

(一)大纲解读:

*模块一新版大纲和旧版大纲对比:

法律与金融专业2019年大纲和2018年大纲在形式上有很大不同。2018年的大纲都是给的参考书目及其章节,但是2019年大纲直接指定了法律部门,增加了出题的灵活性。看似变化很大,但其实考生们不用紧张。我们可以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出题老师变化不大,所以往年的出题还是很有参考价值;二是我们往年一直强调的法律与金融专业有25%-50%的分值是非常灵活的热点题,今年的变化在于没有指定参考书目,所以答题不会有标准答案,这并不意味着往年的参考书目中的基础知识不能用于答题,反而往年给出的参考书目中的答案会是最接近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正确答案的答案。因此,我们对于2019年新考纲中出现的基础知识可以继续用来答题。结合我们明确的第一点,出题老师变化不大,这意味着我们新的考纲下,老师的出题风格很有可能会继续延续下去,也就是热点题会继续占很大的分值。以下是我们新旧两版的对照(红色部分是保留下来的考点):

(二)对比说明:

增加部分:民法总论、债法总论、担保法、非公司企业法(合伙、个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税法。

删除部分:经济法总论。

从上面的对比可以看出,2017年大部分的考点都得到了保留。在学院命题人员变动不大的背景下,我们法律与金融专业命题的中心很可能会继续放在商法和金融法这一块,所以民法的加入以及经济法考点的转移会体现在试卷中,但是分值一般来说不会太重。对于前期复习得很好的同学来说,尤其不需要慌,从考纲分值分布来看,金融法的60分已经全部复习过了,民商法保守估计商法部分也能达到40分,剩下50分的新知识在接下来3个月还是可以把握的。

公安法学

(一)大纲解读:

公安法整体考点没有大的变化,有部分新增考点,部分考点没有具体罗列,但因为大纲罗列最后有个“等”,所以建议全面复习去年基础上,重点复习罗列考点。部分19大纲罗列的考点去年没有作为考试重点的应该注意。

(二)对比说明:

*犯罪学

*侦查学:

*治安学

十行政管理

*公共行政学

(一)官网指定内容:

行政学说史(20分)

原理(100分):主要包括政府职能、行政组织、行政领导、公务员制度、机关行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公共财政、法治政府、行政绩效、行政伦理;

行政环境、行政改革及以上知识点应用(30分)

(二)新旧大纲解读:

总体而言,公共行政学的考点内容变动不大,所列考点大部分都可以在往年的参考书籍中找到,并在书本目录中以标题的形式写出,例如政府职能(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领导、公务员制度、机关行政(机关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公共财政、法治政府、行政绩效、行政伦理;行政环境(公共组织环境)、行政改革。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占了20分的行政学说史在去年的参考书中没有集中而系统的写到,所以建议大家去补充阅读该知识点,建议可参考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

(三)对比说明:

旧纲

新纲

指定教材

《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张国庆著
《行政学概论》刘厚金主编

无指定书目,但仍可参考本书

*公共管理学:

(一)官网指定内容:

公共管理典范与模式(20分)

原理(130分):包括公共部门、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治理、规制与监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第三部门管理、公共部门战略管理

(二)大纲解读:

总体来说,公共管理学的考点基本没有变动,这些知识点基本都可以在去年的两本参考书中找到,在书本中,大部分知识点都以大标题的形式标出这些名词,小部分出现在一些小标题或是段落文字中,其中有些名词只是换种说法,其实质上还是一样的,稍有一些变化的知识点有政府管理、规制与监管,但是都是可以再历年的参考书中找到解释。往年是提供具体的参考书籍,并无大纲,但今年是列出一些核心知识点,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因为可以避免知识点的重复记忆,明确核心考点,更有益于稳扎稳打。大家在阅读参考书籍的同时,也要多关注时政新闻,提高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对比说明:

旧纲

新纲

指定教材

《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陈振明主编
《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欧文.e.休斯

无指定书目,但仍可参考本书

大纲变动分析:

公共管理典范与模式: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绪论部分和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1、3、4、15章。

公共部门: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绪论部分、第一章和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1、2章。

政府管理:这个概念,在去年的两本参考书中没有明显地以大标题的形式标出来,所以建议大家多看一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章节,例如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二、三、四章等,以第二章为主和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2、6章等。

公共政策: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五章,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5章。

公共治理: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二章,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6章。

规制与监管:这个概念也没用在去年的两本参考书中没有明确标出,建议多关注同“规制与监管”相关联的知识点,建议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四、十一章等,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7、9章等。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七章,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的第11章。

第三部门管理: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九章。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可多参考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第十章。

十一

经济法学

(一)大纲内容:

经济法(50分):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

商法(50分):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破产法。

金融法(50分):金融法基础理论、证券法、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期货法。

(二)大纲解读:

由以上内容可知,相比较以前来说,商法中的部分内容移到了金融法考察,专业课减少了部分内容,没有增加新内容,正常复习即可。

(三)对比说明:

总体来说,经济法内容变化不大,专业课减少了部分内容,没有增加新内容,经济法部分删除了对外经济管制法律制度、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法部分删除了货币管理法律制度和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以下是新旧大纲对比图:

【学长最后强调】:经济法专业课今年变动不大,如果还没有复习的同学已经可以开始复习了,已经复习过的同学不要因为变动而担心,因为今年刚换了大纲,还是很有可能考原大纲指定

章节的。另外对于某些章,只给了一两节甚至是一节中的部分考点,我们需要看一看这个章节中的其他内容,将整个内容联系起来记忆,才能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对于论述题会很有帮助。

十二

国际法学

(一)国际法学专业课官网指定内容:

国际公法(50分):国际公法导论(包括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公法总论(包括国际法基本制度)、国际公法分论(包括主要领域及其核心条约)。

国际私法(50分):国际私法基本理论与制度、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国际和区际民事司法协助、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经济法(50分):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国际航运法(50分):包括海商法总则、船舶物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合同、海商法时效、涉外海商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报考国际航运法方向的考生选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航运法,报考其余研究方向的考生选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二)大纲解读

国际法的同学可以放心,考试内容基本没有变化,完全可以参照去年的参考书目进行复习,我们的笔记也会将重难点一一罗列。 大纲的变动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一样,还怕什么呢,需要做的是知道变化后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心态,认真复习,坚持到最后,加油!

(三)对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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